懂字先行,業務硬核,品行擔當——談習近平主席“十八字”要求的基本內涵
《論語·泰伯》有云: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但現代社會卻不一樣,要求我們每個人都要樹立公民意識,要積極參政議政,更何況我們的人民政協呢?
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7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委員隊伍建設,教育引導委員‘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2015年3月3日全國兩會黨員負責人會上,最早提出這“十八字”重要指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政協委員要“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兩會”期間,總書記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要求政協委員要“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此后,對委員隊伍的建設,總書記多次把“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作為整體來提出要求。
這“十八字”說的其實就是在其位,謀其政,勝其任。方針中的“懂”是綱領性的,它統領并啟動了后面的“會”“善”“守”“講”“重”等五個字,沒有“懂”這個統帥,后面的就成了無首之群龍;“懂”是前提條件,沒有這個前提,后面的統統成了空中樓閣。“懂政協”是理論內涵,是政治指導,后面的五個方面是在這個理論指導下各方面的實踐運用。
“懂政協”包含了幾層意思——懂政協之所以形成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格局,懂政協正常運行的前提,懂政協的性質,懂政協的職能。政協之所以形成和能夠正常行駛自己職權的前提就是它政治的嚴肅性和原則的剛性。政治性是人民政協的第一屬性,就是要求我們必須清楚地知道,人民政協是在什么方針前提下行使和履行自己參政議政的權利和義務。人民政協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堅定不移講看齊;必須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毫不動搖地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特別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進一步的強化“四個意識”,尤其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要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主要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這是人民政協事業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是政治原則,也是政治規矩。只有在政治上的“懂”,我們政協的航母才不至于偏離方向。
再者就是在政協性質上“懂”。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表明了人民政協統一戰線平臺的屬性;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表明了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平臺的屬性;人民政協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表明了人民政協發揚民主平臺的屬性。從性質上定位人民政協,我們就能更加理解人民政協的兩大主題是團結和民主,二者辯證統一、相輔相成;也就能更加理解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人民政協,協商議政是人民政協的職責所在。只有懂了政協性質,我們才能更好地發揮政協的力量。
最后是在政協職能上“懂”。所謂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產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民主監督就是通過建議和批評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和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這是將權力關進籠子里的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而參政議政則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拓展與延伸。除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規定的內容、形式外,參政議政還包括選擇組織調查和研究人民群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向黨政領導機關積極主動地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及建議;通過多種方式與途徑,廣開言路,充分發揮智庫專家的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等。
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項職能并不是分頭推進、單獨設置的,而是互為一體、互聯互通,三者在參與主體、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實現形式等方面,都是一致的。創新履職載體,增強履職實效,則需要從協商民主的大格局來理解三項職能,充分的認識與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深刻內涵。在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上,對支持和保證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作出部署,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為新形勢下政協民主監督提供了基本遵循。
然而,“懂”只能成為后面幾個層面的指導,卻不能代表或等于后面幾個層面的內涵。“懂”是理論構架和前提,還不是實踐,需要下面的“會”“善”“守”“講”“重”等實踐去檢驗。
“會協商”,“會”不僅是能力問題,更是一個情商問題。“協商”的內容涉及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它們都指向我們共同的命運,是當前亟需改進改善的生產生活狀況。“協商”只有一個目的——團結奮斗,增進共識,共同實現富強民主進步的中國夢。但“協商”有個前提條件,那就是民主平等,那就是堅持“民主自由”的精神,在民主自由的氛圍中商討當今“民族”“民主”“民生”問題。因此,“會協商”中應該有公平正義之意。正如柏拉圖所說的:“正義就是人人各得其所,各盡其責。”一個群體之所以成功,取決于它的團結程度和整體實力,取決于它的每一個個體能否為了共同的目標而協調合作、共同努力。然而又有哪一種組織狀態能夠比其中的每一個個體都能各得其所各盡所能更加優秀呢?正義不僅指力量,而且指的一種有序的力量——欲望歸于秩序而形成智慧,人民歸于秩序而形成組織;正義就是整體的有效協作。“會協商”就是指就是人民政協每一個委員身處正確的位置,盡其所能地投入自己的力量,從事自己最合適做的事情。鑒于此,人民政協應該是一個高度和諧、行動高效的群體;當中的每位成員各就各位,各司其職,如同一場完美交響樂演奏中的每件樂器,有著高效的協調力,奏出和諧合作的秩序之美。否則,人民政協是協商不出什么東西出來的。所以,人民政協是一個參與性更廣泛的平臺,是一個參與形式和渠道更豐富多樣的平臺,是一個聲音充滿多元化的平臺,同時還是一個肯傾聽的平臺。
“善議政”,“議”是人民政協的職權功能,也是人民政協的硬核。“善”是功夫,是要人民政協“議”要精準,要有的放矢,不能泛泛而談,這是“善議政”的準度;要體察民情,針砭時弊,提出問題要講方式方法,這是“善議政”應該有的溫度;提出解決方案要講時效和實效,絕不能拖泥帶水,這便是“善議政”的力度。所以,“善議”不僅僅是提出問題,更應該是指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設性意見;需要人民政協有一雙發現問題的銳利的眼睛,更有一個善于提出建設性意見的大腦。這需要人民政協既要有破除弊端的魄力和全局觀,也要有樹立新風的膽識和專業知識。這就需要人民政協委員們不僅僅在自己的行業領域內是行家里手,而且在國家全局上也有自己的真知灼見。大處著眼,小處著手,點面結合。人民政協不是光解讀文件精神的,而是善于用精準有力的議政去踐行文件精神的。“善議政”體現的是人民政協的核心素養問題。
如果說“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體現了人民政協政治和業務能力方面的素養的話,那么“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就是屬于人民政協法紀和道德方面的素養,體現了委員隊伍的行為操守規范。“守紀律”“講規矩”需要政協委員們“慎獨”,需要言行一致,需要人民政協做表率,做風范。“守紀律”要求政協委員嚴守政治紀律,決不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言論和脫離國情的極端主張;嚴守法律法規,決不違法亂紀,不義之財不取、不正之風不染,拒絕奢靡和一切利用權力或影響謀取私利的行為;嚴守道德紀律,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追求健康生活情趣;嚴守政協紀律,遵守章程、認真履責,按時參加政協會議,積極參與政協活動。“講規矩”是在嚴格遵守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五個必須五個決不允許”政治規矩的同時,要嚴守政協履職規矩。政協委員不僅要做到規定的履職任務一件不少,參加協商座談“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不當“掛名委員”,還要做到言之有物,有的放矢,針砭時弊,履職講實效。
“重品行”屬于道德方面的素養,就是要樹立正確的三觀,樹立起政協委員的良好形象。“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重品行”需要政協委員能像“和而不同”的君子,既能有海納百川的胸懷,求同存異,“兼容并包”,又要堅持自己獨立思考。其次,毛澤東說:“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政協委員要有實事求是的作風,多深入基層“接地氣”,凡事以事實說話,遠離“假、大、空”,同時,還需要堅持科學理性精神,反對一切迷信思想。再次,“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在協商中既要傾訴也要傾聽,要有平等相交的風范,不斷增進思想認同和政治共識。最后,政協委員要有履職為民的作為,為民代言,服務民生,多辦好事實事,做有溫度的委員。
總之,習近平總書記這“十八字”重要指示旨在加強人民政協隊伍建設,而加強隊伍建設歸根到底就是要提高隊伍中人的素質,這“十八字”從高屋建瓴的理論指導到思想品德再到專業業務素養,無不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政協委員隊伍建設的期望。